笔趣阁 - 耽美小说 - 那该死的爱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2

    李越天,我都打算原谅你们了……可你要再纠缠,何苦?这不是自动送上门让我索你们李家欠我的债吗?

看了表,时间快到了,早上有个会,一定要参加:“我赶去上班,再说吧。”我无可无不可的说。

“我送你。”他拉了我的手,坚定地要我上他的车,把我塞了进去。

可笑,把我当以前那样哄?

“吃饭了吗?”修长的手指利落地转著方向盘,问我。

“吃了,起然做的。”我淡淡的回答。

他沈默,停下车子在车道旁边:“让他离开。”

狂傲的人,竟然连说让我和他分手都不愿?那样笃定我还爱他吗?看来以前我爱他至深的事情竟然从不曾在他心里褪去,我总是为他退步,更改我的原则,所以拿定了我会原谅他才这样胡作非为?真是……让我说他错得离谱的机会都不给,教我找什麽理由放过他?

“不,他爱我。”我拒绝。

“我也爱你,比谁都爱。”他说著。

我沈默,淡淡开口说:“我上班要迟到了。”

车子继续跑动,一路都默然,下车时他握住我的手腕,沈声说:“给我次机会。”

我还是摇头:“不。”吊著你,我要一刀一刀刺伤你,速度没那麽快,但我愿意等。

快走到地下室电梯门口,他在背後说:“前晚,对不起。”

我僵了身体,停住按电梯的手,故意的。

他在说:“我只要把你抱在我怀里,让我知道你还是我的。”

我没有回头,手却放下。

他说:“我嫉妒。”

不能回头,头抵住电梯门,痛苦兼煎熬。

“对不起,我爱你。”车子微微启动,向外开去,那句“我爱你”还在空中飘动,带著那人的势在必得的气息。

我抬起头,笑著按电梯,看著红灯一个一个的亮起,在十四楼停下,电梯门打开,詹姆斯李和成念恩在门口商量著什麽,两个人间短短的距离却自成一体,毫无间隙。

我妈说,他们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伴侣,十年如一日,相互扶持,不离不弃。

多年前,这样的关系是我多想要的?真遗憾,我跟李越天落到今天这地步,是想也没想过的,相信世界末日也不会相信会有时至今日的境地……

成念恩撇头间看见了我,微笑:“少东来了……”

詹姆斯李点头打招呼,平静的脸上波澜不兴。

我一片平静,阳光射进来,万里无云,这十四楼的高度里,我还有事业。

第13章

小时候我挺喜欢一狗,餐桌上了有骨头,排骨之类的全给它,替它洗澡,共睡一个床,屎湿了床单也不气恼,怎麽看都觉得可爱。

我姥爷皱著眉说,没你这样宠的,会无法无天。但因我好不容易这麽喜欢一个东西,也就容忍著我养著。

後来我拿骨头逗它玩,这小祖宗果真以为爬上我头来了,咬了我一口,我被带去医院打针,临走还是要姥爷留著它,我喜欢它,犯次错误无所谓。

回来照样宠著它,姥爷在旁喝著茶,带著老花眼镜看了我们玩闹半晌,对我说:“它只是畜牲。”

我看著姥爷,摸著怀里的小狗,它对我而言,不是畜牲,它是我的玩伴,或者夥伴。

姥爷真真正正皱起眉,斥道:“没出息的家夥,就算是人也是不知好歹的多,何况是畜牲,敢咬你一次就有第二次,犯得著吗你。”

我抱著小狗走了开,不信,我拿真心对它,全心全意为它好,不至於落得第二次的下场。

没多久,这平时通灵的小东西第二次因为骨头咬了我,我叫一个熟悉的屠夫捉了它走,对姥爷说:“死了也好,怎麽养都养不熟。”有点伤心,有些难过,更多的是无可奈何,世事并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

我这人从小就不招人疼,爸妈从小不在身边,爷奶去世早,姥爷也是冷冷淡淡的人,拿一忱子热心给有忠诚美名的狗类反被反噬一口,无奈之余只好嘻笑度日,日子久了觉得无牵无挂的也痛快,对一切就更加不上心了。

後来遇上李越天,逃避纠缠好阵子终於在一起,那颗被年月冷却下来的心又火烫得自己摸著都觉得热,什麽东西为了他都愿意退下步,容不得他为难。

退来退去退到无路可退,退到绝境还是不想为难他,可是,他咬了第一口还要再咬第二口,咬得还挺欢,教我怎能……不给他个结果。

在医院时有一次医院里一女病人因丈夫外遇自杀未果又从楼下跳下去自杀,跟吴起然调笑般谈起感情,我感叹说:“毕竟以前相爱过,何必用死亡惩罚对方。”

吴起然在楼顶上翘著二郎腿坐在他哥给他送给来的摇椅上冷笑:“如果不用死亡,那只能说明有更好的报复方式。”

我一脸何苦如此,放过对方也就放过自己,叹气:“何必呢……”

吴起然却狂笑了起来,手指著我:“假仁假义……”

想想,他说得对,我确实假仁假义,底线之上,云淡风轻,底线之下,恶魔横生。不过,狗急了都跳墙咬人了,何况是我这个从不自诩良善之人?

下了班詹姆斯李留我在办公室讲解一个策划,中途吃了晚饭又继续,詹姆斯李叫看似有点疲惫的成念恩在另一旁睡下,把外套盖在他身上,看似很随意的亲了亲额头,一举一动皆成自然。

晚上十点时我问完了自己所有的问题解了惑,才宣告正式下班。

知道我没开车来,詹姆斯李说送我一程,成念恩刚从沙发上爬起来,迷迷糊糊地说:“回家了啊……”手了伸过去,詹姆斯李很自然地牵著他走。

一个平时成熟处世的人在睡醒之初像个小孩,我在旁看得好笑,摸了摸鼻子,识趣地走在前面,到了地下车库,看著银色Benz旁站著的人,对他们说:“你们先走。”

詹姆斯李不多话,看了眼李越天拉著成念恩上车,我看著车开走,回眼冷淡地看著他:“什麽时候时间这麽多了?”

带刺的话并未惹怒他,拉开了车门,等著我上车。

我站在原地不动,像是恼怒於他的“情人”。

他迟疑,最终微叹了口气,走了过来,面对著我:“我送你回去。”

“我自己有脚。”

“小唯,”他抱住了我,在我颈间抽了抽鼻子,“我有好久没好好睡过了。”

这话说得不明不白,却也浅显易懂,这人,在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