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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不好。我每次都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他,他傻的和猪一样,傻乎乎的相信我说的话。我挺喜欢他的其实,但就是他每次对着我的时候那种软弱的样子,我实在看不过去,我得逼一逼他。我故意让人打电话给他,然后坐在路边抱着酒瓶,演一场戏给他看,他果然很生气,难得强硬地拉着我上了车,强硬的带着我回了家,强硬地将我绑在了床上。我装模作样的抵抗了一番,他用的那些药还挺舒服的,只是我身体扛不住,刺激太大了,一下子发了烧,我知道他又生了想放我走的心思,索性懒得和他说话。病好了后,他把我伺候的挺舒服,三天两天给我用药,木鱼脑袋竟然有了情趣,只是从未和我上过床,我知道他心里有结,不过是怕我不原谅他。我寻思着找个机会和他坦诚的聊一聊,谁知道他开了窍,主动的上了我,我被他伺候的舒服了,想着原谅他,反正我也喜欢他,以后再慢慢调教他好了,谁知道一炮完事,他要放我走,真?吧蛋疼,我气的恨不得甩他一脸翔,穿着衣服看都没看他就走了。他替我请了假,可公司里留给我的一堆破事,我准备处理完再找他说清楚,他倒好,居然找了个人假扮他男朋友来气我,刚开始我还真被气到了,后来一寻思,他难得有这样的心机,平时被人卖了估计都要替别人数钱了。演戏谁不会?我最擅长演戏了,我故意装作生气的模样,勾着他,引着他,反正他要的不过是这样一个结果。果然他高兴的说出了真相,他这脑袋,没有我在身边可怎么办,这么多年,我来来回回暗示他多少次,但凡他强硬点,我早就和他好了,也不至于浪费这么多年时间,圈里的朋友都笑话我喜欢上一个榆木脑袋瓜。我看着手上闪亮的戒指,如愿以偿的靠在他的怀里,真好真满足,早该对他使用这样的手段,等他开窍可得等死我。好在他还是我的,没走丢也没走散。第24卷清明第1章01生前我不相信有灵魂,或者说有鬼魂的存在,rou体的湮灭留下的不过是亲近之人对你的想念,用来证明你存在过这个世界。可当我看着自己真正的成为一缕幽魂,我才真正的明白,世界之大,不是我一个凡人所能参悟透的。我成为鬼魂苏醒的地方是在墓地,清明节的那天,瓢泼大雨似乎要把世间一切的肮脏之物洗净,电闪雷鸣仿佛昭示着诡异事件的发生,而我在这样一个雨天,作为一个已经死了一年的人,成了一个鬼魂。我花了半小时接受这个事实,却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并没有牛头马面接我去阴曹地府,也没有孟婆在奈何桥边等我,也许是一千多年前孙大圣大闹地府,我的名字不小心被他划去,所以死后才会被地府遗忘。明明下着雨,我却不用打伞,这大概是作为一个鬼的好处,我坐在我的墓碑前,看着镶嵌进去的年轻时候的照片,明媚的笑容有些刺眼。我死的时候三十五岁,赵齐州是存心让我死后不安宁,偏偏放一张二十岁时候的照片,难怪我会到现在没被收走,指不定牛头马面是按照遗照来接人的,我现在这模样,哪里还有二十岁时候的光景。我在墓碑前发了会呆,雨越下越大,我不经意的抬头看见有人往幕前走来,打着一把黑色的伞,我下意识的想躲起来,可转念一想,都已经成了鬼魂,还有什么可怕的。当打着黑伞的人走到墓碑前,我才隔着雨幕看清他的脸,这是赵齐州,老了一岁的赵齐州。他放下我最爱的百合,站在我的墓碑前,沉默了许久许久,久到雨水打湿了他的肩膀,久到污泥沾染了花瓣,他都没有离开。我站在他身边,想伸手摸一摸他的脸,却无论如何也触碰不到,无力感贯穿全身,我明明是个鬼魂,却还存在着七情六欲。赵齐州走了,他一句话也没说,在雨中站立到大雨停歇。天已经擦黑,他维持着一个姿势没有挪动一下,直到我看到他的得力下属小杨匆匆向他走来,他才收起雨伞,离开了墓地。我跟在赵齐州身后,踩着他留下的脚印,一步一步跟着他下了山。小杨替他打开车门,我却连门都不用开就能直接进去。我坐在他身边,他身上很湿,我觉得小杨有些不称职,至少他应该拿出纸巾递给赵齐州。小杨把赵齐州送回了家,那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家,不知道里面的场景换没有换,我还能不能算这个家的主人。我跟着赵齐州进了屋子,他换了鞋,那双拖鞋还是我买给他的,深蓝色的拖鞋,如今都被洗的有些发白。他脱了衣服,去浴室冲洗,我在半个身体进入浴室门里的时候又退了出来,我可不想做鬼魂的时候还有欲望,那可真是一种极致的体验。趁他洗澡的时候我打量了下房间里的摆设,基本没有变过,我喝水的杯子,挂在衣架上的外套,随手乱扔的书,没有丝毫的挪动和收拾,和我离开人世的最后一天一样,依旧摆放在原处。我抱着腿坐在沙发上,突然有些难过,见到赵齐州的那一刻我都不难过,如今回到家里,不过见到屋子里还是这一副乱糟糟的模样,反倒有些难过,眼睛酸涩无比,却没有眼泪流出,既然没有眼泪,为什么还存在着七情六欲和喜怒哀乐?过了一刻钟的时间,赵齐州打开了浴室的门,他裹着纯白的浴袍,踩着那双我买的拖鞋,走出了浴室。我看见他头发上还在滴水,没忍住念叨了两句,才恍然他根本已经听不见我的声音。他自己主动的取出了柜子里的毛巾,擦干头发上的水珠,又打开吹风机对着头发一通乱吹。我站在他身边,伸手抚摸他的头发,虽然只是抚摸的动作,并不能碰到实物,但这样我就已经满足。他吹了两下就收起了吹风机,又进了厨房,打开冰箱取出两个鸡蛋,在锅里煮了点开水,下进去些挂面。我以为他会吃两个鸡蛋,谁想他取出了两个碗,一个碗里放一个鸡蛋,再将挂面捞起,一个碗里一半,将调好的汤汁倒进去,两碗面被他端上桌。接着他又用我喝水的杯子倒了一杯白开水,放在一碗面旁边,取了两双筷子,一双他用,一双摆在另一个碗上面。我坐在桌子前,看着热腾腾的面条,也不知道熟了没熟,他从不下厨的手艺,煮出来的面能吃吗?我想尝一尝,可手直接穿过瓷碗,我已经成了一个游荡的鬼魂,而不是活生生的人。我认真的看着他吃下面,喝掉碗里的汤。接着他并没有收拾碗,而是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会儿,大约十分钟过后才接着收拾碗筷,将那碗并没有人动过的面倒入垃圾桶里,连带碗底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