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耽美小说 - 点亮星星的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典下巴差点掉下来。

"齐先生--到底是安怎--你马帮帮忙--"

贝贝转身,嫌欧巴桑的声音太吵了,便与阿典擦身,走进卧房去。

阿典望著贝贝光溜溜的小屁股走路时的晃动,痛苦地呻吟了一声。这家伙竟然一丝不挂什么也没穿地在客厅里晃来晃去,难怪欧巴桑会叫得那么大声。

阿典拉好了裤子,拾起贝贝丢在地上的大浴巾交给清洁公司的欧巴桑。

"不好意思,那孩子有点病,秀逗秀逗这样。"阿典无奈地说著。

欧巴桑看著身影消失在客听中的贝贝,不放心地叮咛著:"园仔,哩爱企遗砂啦--黑每赛寡几--"(孩子,你要去穿衣服啦,那个不能凉到。)稍晚,扫地的欧巴桑走了后,客厅沙发上,贝贝拿著那本小王子反覆翻看著,阿典也走到沙发上,拿起一本买了几天却都没有拆封的自闭症书籍。他绕回了自己房里,丢在床头,心想晚上要睡觉前再看吧。

清洁得乾乾净净的屋子里,没有一丝灰尘,这栋三层楼高房子白色的室内装渍如果灯光全开,整间房子是亮得叫人发晕的。

这个栖身地是家里老爸的恩赐,老爸知道他干警察就算做到死也买不起一栋像样的房子,于是给了他这个地方,还外加空运来台的老外设汁师没计装渍。打开烟盒,发现烟都没了。阿典于是拿起钥匙出门,要去便利商店买几包烟回来。他开门时,原本集中注意力在绘图本子上的贝贝突然转过头来,那双淡褐色的眼珠目不转睛地看著他。

"我去买烟,你乖乖给我待著不要乱跑。"阿典关上门就出去,贝贝连回应一声也没有。

接著下楼买了些东西,当阿典回到住处外时,天就快暗了。以前一个人住的时候,下班后他总会跟死党兴晃喝酒喝到大半夜才会回家,就算是小杨桃也治不了他们,有时他烦起来、还会把那颗杨桃灌到醉死倒地不起。

独居的感觉,就是当你回家时,整个屋子都空空荡荡的,所有的房间黑压压一片冖没人等你回家。当远离了工作远离同事,你在家门口抬头一看,所有的灯都是暗的,然后你会突然发觉,原来自己是孤独的。

在便利商店里跟已经熟识了的店员哈拉打屁许久,直到天色全暗,阿典才想起要回家。由巷口走了进来,阿典一如往常头抬了起来看了看自家二楼的窗子。

怎知,很奇妙的,日光灯的光芒穿透窗帘散了出来,整间屋子的灯都打开了。阿典拿出钥匙开门上楼,很惊讶地看著又回到沙发上坐著看书的贝贝。

"是你打开的?"阿典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这家伙不是很笨吗?为什么会懂得天黑前要开灯?而且要死的是,贝贝根本不了解这对厌恶黑暗的他而言,带来多大多震撼的影响。

贝贝还是继续看著书。

阿典将钥匙丢在矮桌子上,他蹲在贝贝面前,不可思议地看著他。

"我从来没有回到家,就有人开灯等我的经验。喂,你抬起头看看我行不行?你知道我现在多感动吗?"没试过孤独的人,是不会晓得这种滋味的,感觉好像是房子里因此多了一份温暖,多了一份光亮。

阿典很激动。没有任何言辞能够形容他内心此刻的感觉。

贝贝隔了好一阵子,才说:"阿典讨厌回家时电灯没打开,我在家,我要打开。"那是昨天阿典喝得烂醉时对他说的。他记得阿典喊得很大声,阿典害怕灯没有开。阿典害怕黑暗。

"为什么你会知道?"阿典很震惊,而生此时更是贝贝第一次开口叫他的名字。阿典感动得无以复加,他很想在此给贝贝一个拥抱,但心想不知道贝贝会不会回过头来反给他一拳,就打消了主意。

"我知道。"贝贝点头。

"什么你知道,我是问你怎么会知道?"阿典觉得莫名其妙,他又没有把恋电灯癖这件事跟谁说过。就算分居各地的家人也不晓得。

他还记得,大概是开始决定要定居台湾考取警察,不想理会老爸公司里的事情开始。

那时他离开了家,自个儿一人搬到间便宜的房子里居住开始。说是房子,其实倒不如说是仓库,铁皮屋盖起来的,没冷气只有电风扇,夏天一到,热得叫人发晕。那时候的他没有经济来源,又不肯向人低头,朋友没有半个,一个人也活得挺痛苦,一回感冒并发肺炎,在仓库里高烧不退差点死掉,房子又忘了缴水电费,某个难捱的夜晚,所有的灯啪的一声全部熄灭,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精神极度崩溃的情况下,就此极度厌恶起黑暗来。

那时,出现解救他的是兴晃。兴晃瞧他一直没有出现,于是前来看他,接著大叫救命,把他送入医院。住院的钱都是兴晃替他垫付的,兴晃那个人好得没话说,他也因为那一次的事,而喜欢上了兴晃。

贝贝翻了翻手中的绘图本,将色彩柔和的插画递到阿典的眼前,让阿典看著。阿典将自己的思绪由多年多年以前慢慢拉回,飘到贝贝面前。

"灯行星--我是点亮星星的人--"

阿典听见贝贝如此说著。

本子上头画著一颗小小的星球,星球上有一盏灯和一个点灯人。那是小王子故事里的片段,却是阿典现实生活里的残破投影。

虽然无法理解贝贝的思考模式,但阿典弯起了嘴角,淡淡地笑了。

贝贝不明白这对他而言是多大的意义,但那盏灯,却点亮了他的生命。自从他离家独居起,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这么美好的感觉过了。

"我是点亮星星的人--"贝贝说著。

每天一点一点的距离,他们纵使不了解彼此,但仍缓缓地靠近著。

行进的速度与蜗牛差不多,但速度慢有速度慢的好处,一切很完美。

这天晚上阿典难得心情好,他到离家不远处的柏青哥店打了一整个晚上的小钢珠,压低帽子穿起吊带裤的他伪装成普通民众,假装自己从来不是警察,带著自制的秘密小钢珠记录本,投向自己所喜欢的娱乐活动。

虽然天亮回家时输了个精光,但他还是用剩下的一张一百块在便利商店买了些饭团茶叶蛋等等,打算给贝贝当早餐。

回到家时刚好六点,贝贝睡眼惺忪地在房子里到处找人。

"在哪里......在哪里......"贝贝嘴里头不停念著,不停在各个房间里穿梭寻找著。他揉著眼,不明白阿典怎么不见了。

灯仍然是开著的,阿典由一楼车库进到二楼客厅时,就听著贝贝的声音。

"在这里。"阿典抽著烟,将烟灰在烟灰缸上弹了弹,然后把早餐丢给贝贝。"吃早餐吧,六点了。"

贝贝安静下来,拿著饭团开始拆,将海苔折叠好后便一口一口咬了起来。

抽完了烟,阿典打了个呵欠,他将他珍贵的小钢珠记录簿放进抽屉里,伸了个懒腰便往卧室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