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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热闹。虽说作为压轴的灯会和焰火要等到晚上,但这白天的节目也不老少。从昨天下午开始,小贩们便准备着各自的摊子。他们彻夜不眠地工作,就是为了今晨一大早就能顺利开张。此外还听那茶馆的人绘声绘色着说,在往年的乞巧节上,街头会有各种表演看,热闹非凡。这话便被光秀记在了心头。他最是爱热闹,尤其是这些个花哨表演。想想今日能一饱眼福,他从昨夜开始便兴奋地睡不着觉。天色虽早,但集市上已有不少的游人了。只有他们这富人区,被各种教养规矩所缚,才安静得一点也不像是在过节。不过偶尔还是能听见墙外头有马车声经过。从光秀起身到穿戴完毕再到打水洗漱好,总共才经过那么两辆马车。这个时间富人家的子弟大多还都睡着。光秀觉得,他们指定是不知道一天之计在于晨这个道理。想起年幼时,每逢过节,没等鸡打鸣,阿娘便早早喊他和兄长起床。那时多想贪睡一会,阿娘不让。然后他们随便洗把脸,换上件好看的衣衫,迎着朝升,跑下山到山脚下的落叶镇,快快乐乐地疯玩上一天。那个时候别提有多热闹、多开心、多快活!过节就是要热热闹闹的!现在这般宁静安逸,成个什么样子!光秀真替这些有钱人感到悲哀。想想玄王大人,也是这些富人子弟之一。光秀突然就原谅他们了。看看时辰,还尚早。他便让自己耐着性子,再多等一会儿。这宅子没有请一个下人帮佣,可各处却捯饬的井井有条。除了每日餐饭是从酒家订外,完全没有一件事值得费心。下人的存在反倒多余。结果光秀没事可做,只好在庭院里来回踱步用来打发时间。传统的四合院基本是方方正正,“口”字形状。他沿着墙边笔直着走,每踩着一块地砖,他便在心里记个数。当踩到第二十八块的时候,光秀停了下来。因为他已到了尽头的墙根。他便开始倒踩。这二十八块地砖便被他来来回回踩了三遍。这三遍都不见正房和东厢房有过动静。他盯住玄王寝室的门窗,发着怔,这时脑中忽然闪过一道灵光——说来他还从未见过玄王大人的睡颜呢。以往每每服侍玄王大人晨起时,进门见他都醒着,根本没这眼福。现在岂不正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于是他踮起脚尖,轻悄悄地靠近房门,慢慢推开。玄王住的正房是三开间结构。中间堂屋,左侧是卧室,右侧是书房。他将门掩开一条可以让脑袋伸进去的缝隙,往左侧卧室窥探。可惜下垂一半的帷幔遮住了视线,他看不到床上。光秀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推开门,蹑手蹑脚走到寝床前。他的心就好像一头活蹦乱跳的小鹿,噗哒噗哒地乱撞。他猛地一伸头,却见被褥叠放的很是工整,如霜一样的床单上没有丝毫的褶皱。床上哪里有玄王大人的身影?正自纳闷,突听右侧的书房那边传来一道温和的声音:“你今起得这么早,可是也睡不好么?”“呀!”吓得光秀一激灵,就好像身上通了电流,直起身子抖了三抖,还发出了失礼的鬼叫。他寻着声音,僵硬的将头转过去,看见玄王穿戴整齐,正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抄本。想来光秀进门前他应该是一直在着。听他这声惨叫,玄王放下抄本,偏头,有些奇怪地看着他。光秀现在的心情就有些复杂。这心境若要形容起来,就好像那偷偷潜入少女闺房怀揣不轨的采花贼,还未等坏事做尽就被人逮个正着。“……光秀?”“没、没,我睡得很好。”他连连摆手,心里头对玄王大人用的那个“也”字有那么一瞬间感到很奇怪。但也只是一瞬。玄王招手让他过去。他做贼心虚,心里胡乱盘算着该怎么编未请入室的理由,脑子那一瞬间的违和感很快就丢一边去了。他忐忑地走了过去,在玄王身侧蹑手蹑脚地站定,全身因紧张而显得格外僵硬。他站的方向,视线就刚好落在那抄本上。羌族传统,无论男女,自幼便要识字。所以那抄本上写的什么字,他都认得。原本以为是文集一类,可他瞟着的那几行刚劲有力的字体来分析,更像是战报。虽然玄王没有隐晦之意,但光秀也明白那不是自己该看的,便将目光移向别处,就是不敢直视玄王的脸。玄王注视着他,细长的双眸流转出淡淡柔光,唇角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可是心急着想去集市玩了?”“你怎么知……”他赶忙捂住嘴。过于心直口快,竟然忘了礼貌。他讪讪低头,心中连连骂自己是笨猪,简直就是罪加一等。玄王伸手揉揉他的头发:“如此。”“呃……什么都瞒不过玄王大人。”头顶上方传来淡淡笑声,很轻很轻,但听得出语调中的和悦心情。“那便去把夜羽叫起来吧。”玄王起身。说起夜羽来,不知怎的,他看上去非常疲惫,昨晚晚饭都不曾出席,早早便去睡了。“啊,玄王大人,头发!”玄王还是昨天那一身,看上去不曾脱下来过,只有髻着的头发松散了下来,在身后随意披着。“要梳吗?”光秀用力点了点头。虽然玄王大人将头发披散下来看着更为妖冶,让光秀的一颗心为之怦怦乱跳。但这样子上街,着实不雅,指定会让人指指点点。玄王向来漠然处事,从不会把别人的眼光放在心上。然而光秀可受不了自己喜欢的人被别人指指点点,评来评去。“放心吧,玄王大人!我一定会为您梳一个任何人都不敢妄加评论的发式!”光秀两眼放光。“耽误你游玩的时间好吗?”玄王虽已坐了下来,偏头看了眼披在身后的头发,神情还是有些犹疑。正统的发式并非是用绳结扎一扎就能完事的。他并不想拒绝光秀的好意,可是这份担心还是令他心存顾虑。光秀只觉得身体里面腾起一股暖流,让他忍不住流露出欣喜的表情。这世间,再没有比心爱之人对自己的关心而让人倍感喜悦的事了。玄王只是简单的撩发动作,在光秀看来,是那么优雅,那么惹人怜爱。他已忍不住想扑进玄王怀里,紧紧抱住他!但他还是将这份激动的心情压抑了下来。他深吸了一口气,道:“不耽误、不耽误!而且,我最喜欢给玄王大人梳头发了!”是的,如果将“服侍玄王”和“上街游玩”至于天秤两端来衡量,光秀毫无疑问会选择前者,想都不用想。玄王才是他毕生的喜悦,